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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托嬰立案

台北市托嬰立案

申請須知:

1設備:
辦公室、保健室(可兼)活動室、寢室(可兼)、餵奶室、調奶台、護理台、沐浴台、遊戲空間、盥洗設備、廚房等設備。

2調奶台:長120㎝至150㎝,寬50㎝至60㎝,離地面高50㎝至85㎝。    

3護理台:長150㎝至200㎝,寬50㎝至  60㎝,離地面高50㎝至85㎝。           4沐浴台:長150㎝至200㎝,寬50㎝至        6 0㎝,離地面高50㎝至85㎝。

5 廁所:10名兒童須一套(小型)蹲式或座便器【要隔間】、一套水隴頭(要有鏡子),未滿10人者以10人計。(男女廁所須分設)、洗滌設備(冷熱水之連蓬頭)。

6廚房:三槽式洗滌設備加烘碗機。

7樓梯設置防止幼兒跌落、滑落之設施。

8牆壁及隔間應加裝防護、防撞設施(以幼兒高度為主)。

9地面與走道必要時應鋪設止滑設施